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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屡闯祸 家庭教育需发力(3)

“熊孩子”放炮烧车,父母如何担责?目前已经有法院给出了判决。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此前,14岁的小明(化名)在街道上独自燃放旋转炮,致使车辆起火,最终导致车辆报废。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共同向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15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在认定监护人责任的时候,和一般侵权责任的共同之处在于都需要判定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因果关系、过错和损害结果。”任海涛说,责任认定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判断:

第一,除了未成年人本人的侵权行为之外,是否还存在其他主体的侵权行为,例如烟花爆竹本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没有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其中就涉及生产商和经营商的相关责任。同时,烟花爆竹的燃放,对于未成年人而言有较大风险,经营商在售卖过程中是否尽到了必要的安全说明义务,这些都是考量上述因果关系的可能因素;

第二,除了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之外,是否还存在受害人过错?例如车主是否存在违规停放等行为;

第三,监护人是否尽到了监护职责,比如在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是否全程陪同,是否明确地提供了引导告知,这些问题的判定会影响到是否减轻监护人责任。

家庭教育有待完善

记者注意到,对于“熊孩子”频频闯祸,部分网友呼吁加大处罚力度,并通过进一步细化立法,强化或者加重监护人责任。

对此,任海涛的态度是,强化或者加重监护人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治理“熊孩子”现象的效果,但并非“最优解”。对于“熊孩子”现象,宜疏不宜堵,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和社会负有促进家庭教育的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比如,公安、消防等部门通过上门宣传、公共场所宣传等方式普及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物业、社区网格员等社会主体在小区、社区等场所宣传普及安全知识;通过定时定期巡逻及时制止不安全的燃放行为。”任海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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