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虚构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
检察官将调查搜集的证据移交公安机关,并联合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成立专案组,多次召集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举行案件研讨会。同时,依法介入刑事案件侦查,为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活动提供民事法律智力支撑及侦查战略建议,保障刑事案件办理依法顺利推进。
经搜查,公安机关从杨某家里找到了杨某乙出具的一份《确认书》,《确认书》上明确写着杨某乙对杨某甲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属杨某甲之妻杨某所有,杨某乙为名义上的债权人。随着调查的深入,隐藏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背后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
2018年10月,为逃避陈先生的债务,杨某甲、杨某夫妇二人与杨某乙、钟某夫妻俩合谋,虚构借贷关系,伪造证据材料,由杨某乙夫妇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了杨某甲名下房产,查封期限两年。之后,杨某乙夫妇将杨某甲夫妇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数月后,杨某乙夫妇以双方正在协商和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暂缓审理,以拖延时间。
2019年2月,杨某乙夫妇与杨某甲夫妇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欠款本金2200万元及利息830余万元,法院就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作出民事调解书。
2019年10月,陈先生将杨某甲、杨某夫妻俩起诉至法院并胜诉,当时杨某甲名下房产仍被查封。2020年7月,在原查封将到期之际,杨某乙夫妇又以杨某甲拒不履行调解书为由,向法院申请继续查封杨某甲名下房产。两个月后,法院继续查封杨某甲名下两套房产,查封期限为3年。
正是这样一番操作,导致胜诉的陈先生即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也始终无法拿回出借款项。
终局
两份检察建议维护债权人利益
检察机关认为,债务人杨某甲夫妇与他人合谋,虚构债权债务关系,骗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致使虚假债权人杨某乙夫妇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成为可供执行财产的首封人,严重损害了实际债权人陈先生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