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当事人陈先生实现合法债权,罗湖区检察院及时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向法院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督促法院解除对相关房产的查封。
2023年3月,罗湖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24年9月,法院撤销了此前杨某乙夫妇和杨某甲夫妇的民事调解书,并驳回了杨某乙夫妇的全部诉讼请求。时隔6年,陈先生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5500余万元。
据记者了解,杨某甲、杨某、杨某乙、钟某因涉嫌虚假诉讼罪均被追究了刑事责任。2022年12月30日、2023年2月1日,杨某、杨某乙和钟某分别被逮捕归案,杨某甲在逃。经罗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3年11月15日,法院结合从犯、初犯、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认定杨某、杨某乙、钟某犯虚假诉讼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2024年2月27日,杨某甲主动投案自首。2024年9月26日,法院结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认定杨某甲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