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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口难调 老旧小区电梯加装难题如何化解?(4)

邻里间和谐共处是化解矛盾的关键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过程中,如何努力权衡各个业主的利益是一方面,邻里间的理解与和谐共处同样是化解矛盾的关键。当法律的边界已经清晰,如何在钢筋混凝土之间注入更多的人文关怀,让邻里间的关系不仅限于冰冷的合同条款,而是能够彼此体谅、相互支持,成了社区和谐的新课题。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官通过法律与情感双重角度解决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争议的难题。

案件中的原告是一名八旬老人郭先生,他居住的住宅楼一共有9层,他住在3层,这栋楼没有安装电梯。2017年,有业主提议可以申请加装电梯,44户业主中有32户业主同意。

2018年6月,审批流程走完,相关部门按照大多数业主认可的方案,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随后,业主们按照筹资方案出资加装电梯。按照方案,住在三楼的郭先生需要出资10077元,但因对加装电梯方案持反对意见,他没有出钱参与筹建。

2019年6月,电梯正式完工并交付使用,前期参与筹资的业主通过刷电梯卡的形式使用电梯。而未出资的郭先生并没有领到电梯卡,导致他无法使用电梯。这个时候郭先生提出,自己也有使用电梯的权利,但是遭到了其他业主的拒绝。

申请补钱后使用被拒起诉32名业主

于是,郭先生将同楼32名出资筹建电梯的业主诉至了法院,要求他支付10077元的费用后,对新建电梯拥有与32户业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众口难调 老旧小区电梯加装难题如何化解?

但是,被告并不认可。他们认为,郭先生前期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一年多,因此不同意他使用电梯。而且被告提到,加装的电梯属于参与出资筹建的32名业主所有。

那么,电梯的所有权究竟归谁?郭先生又能否补缴钱款后,使用电梯呢?

法院:支付集资款后有权使用电梯

众口难调 老旧小区电梯加装难题如何化解?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鸣鸣:对于旧楼加装的电梯的使用权,我们倾向于是整个楼栋的业主来有条件地使用和管理,因为电梯安装的时候,还是不可避免使用了公共面积。

法院审理认为,郭先生与其他业主对电梯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郭先生使用该电梯并不属于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亦不会导致其他业主使用电梯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因此无须经多数业主同意。依据公平原则,使用电梯应以交纳集资款为前提。

众口难调 老旧小区电梯加装难题如何化解?

因此法院判决,郭先生支付增设电梯集资款后,由业主代表向郭先生提供电梯卡,供其搭乘电梯使用。判决作出后,被告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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