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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环境下劳动者享有哪些合法权益?(2)

高温环境下劳动者享有哪些合法权益?(2)
2020-08-20 14:22:44 北京青年报

健康检查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暑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中暑,已经参保的职工,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由企业承担。职工因为中暑等工伤就诊治疗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及相应补贴。

因高温停工不得降低工资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故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或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不得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关于高温津贴的小误区

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

发放防暑降温费日渐成为一些企业提高劳动者福利待遇的手段,但是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迥然不同。防暑降温费作为企业的福利项目,惠及高温期间所有员工,且形式多样,可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而高温津贴仅针对室内外高温作业的一线员工,只能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

高温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明确要求: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可见,高温津贴不得作为组成部分计入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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