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小贴士:关于包干制和酬金制
据刘海波介绍,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