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至11月间,陈文超与唐洪亮等人明知大部分集资款将无法用于生产经营,仍以力福特公司要扩大生产经营,急需资金购买原材料等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散发小广告、电话联系等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共骗取马贤信、平月珍等159名被害人集资款732万余元,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658万余元。2013年11月,陈文超及唐洪亮在帮助李广裕等人重新招募、培训部分集资业务员后,带领其集资团队人员离开南京。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文超有期徒刑12年,罚金20万元(其他涉案人员均被另案处理)。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文超未提出上诉。
据刘天虹介绍,这些专业理财团队的人员往往使用化名,在集资活动结束后携带巨额分成(最高达集资款额的50%)迅速逃离,隐蔽性强且难以追查,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也难以挽回。
追赃挽损难度巨大矛盾突出
除了上述新特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还公布了5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其中,被告人曾勇等人成立“盟信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23亿元一案备受关注。这家冒牌的“经济合作社”除了没有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手续外,其他各方面包括营业场所、外观、存款流程、手续等都与正规银行一模一样。
2013年1月23日起,曾勇担任南京盟信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下称盟信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盟信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是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经济信息咨询。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曾勇、何绪彬经商议,以支付10%至15%高额贴息为诱惑,以盟信合作社作为平台,使用存款单对外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后何绪彬找到冯根财,冯根财找到来华鹰、陈海鱼等人,来华鹰、陈海鱼又通过谢鹏、傅乔力等人,通过微信群、QQ群、发放宣传单、口耳相传等方式对外宣传盟信合作社高息吸储的信息,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