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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非法集资诈骗的那些伎俩(2)

从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参与非法集资的投资人以中老年人居多,新情况则是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行为人正逐步以青年人为主,已形成鲜明对比。南京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大学毕业生、“90后”非法集资犯罪的情况越来越多,2016年受理的案件中,有大专以上学历、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被告人人数达27人,占22.88%。

究其原因,张松涛认为,一方面是中老年人生活稳定、有一定积蓄,有投资获利的需求和贪图小利的心理,难以抵制“免费赠送”“高额回报”的诱惑,加之子女不常在身边,更难以抵挡年轻“理财推销员”的“亲情攻势”,自愿甚至积极地参与集资。

另一方面是大学生就业难,而一些所谓的投资公司、理财机构入职门槛低、收入待遇高,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容易被其“高大上”的外表蒙蔽,进而参与到非法集资犯罪中去,有的甚至成为“公司高管”,被许以高薪、委以重任。

专业团队一条龙服务享高额分赃

“我们在审理中还发现,民间融资需求的不断扩大,催生了一批专业理财团队。这些专业团队专门负责帮助有资金需求的人员吸收资金,从方案策划到人员培训,从办公场地选择到宣传材料制作,从合同签订到钱款收取,提供一条龙、专业化的‘服务’。由于其专门从事此类犯罪活动,能够在短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宣传推广,迅速扩大社会影响,迅速吸收巨额资金,社会危害性极大。”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刘天虹介绍。

在刘天虹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至8月间,力福特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广裕为偿还巨额债务,经与该公司财务经理孙景春、被告人陈文超及唐洪亮商议,在南京设立力福特公司南京分公司,由陈文超、唐洪亮招募集资团队,共同进行非法集资。李广裕将50%集资款作为陈文超、唐洪亮二人集资团队的收益,集资本金和利息由李广裕负责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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