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严防死守,一边是“亡羊补牢”。对于容易出现寻租、利益输送问题的环节,证监会抓紧弥补漏洞。一方面,“打铁还需自身硬”,在IPO审核、发审委制度环节上,做出严格限制,在稽查办案的链条上也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另一方面,约束中介机构,整顿和规范市场主体。不仅加强对券商资管资金池业务的整顿,遏制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通道业务规模,还抑制货币基金野蛮生长势头,要求券商构建有效合规风控体系,稳妥化解存量业务风险。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指出,从严监管的根本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加大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力度,未来严监管格局仍将持续,对违法违规的零容忍将成为常态,监管政策将以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化解金融风险,以加快资本“脱虚向实”。
投资者保护融入顶层设计
如何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是摆在监管者和市场主体面前的重要课题。今年以来,投资者保护贯穿于监管规则中,落实到投资者诉求解决中,出现在监管流程内,还有望在法律框架内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今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证监会监管范围内的金融机构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做出了统一规范。在“买者自负”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卖者有责”,一方面,要求卖者在产品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之间做出精准匹配,避免不当销售;另一方面,要求卖者在产品存续期内,持续、客观地披露产品信息和风险,使投资者在信息相对充分的条件下做出选择。
杨德龙表示,规则的出台弥补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中基础性制度的短板,为市场、产品、服务的适当性管理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与现有制度共同形成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有分工又相互衔接的适当性管理制度体系,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保障。
目前,适当性管理规则已实施两月有余,据了解,监管层已经启动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督促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专项检查,预计陆续会启动对证券、基金及相关资管机构的检查。
在投资者适当性规则之外,证监会还持续强化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责。正在征求意见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强化了交易所对证券交易活动的一线监管职责,明确交易所对于异常交易行为、违规减持行为等的自律管理措施;强化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的一线监管职责,完善有关信息披露、停复牌的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所在履行一线监管职责、防范市场风险中的手段措施,包括实时监控、限制交易、现场检查、收取惩罚性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