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国务院放大招下放建设用地审批权 专家:管控并未松绑(2)

国务院放大招下放建设用地审批权 专家:管控并未松绑(2)
2020-03-25 06:32:01 法制日报

提升用地保障能力

《决定》提出,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

在业内专家看来,如此大幅下放用地审批权,以前并不多见。因此,《决定》也被看作是国务院放出的“大招”。

严金明说,《决定》实际上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是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用地审批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原土地管理法严格规定用地审批权限和程序,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负责人认为,这在新增建设用地从严从紧、严格保护耕地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客观上用地审批周期较长,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较大冲突。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负责人说,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积极推动用地审批制度改革,但因有关法律法规限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用地审批周期长等问题。

在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中心)副主任李炜看来,以往,由于建设用地审批层级较高等原因,审批周期长、审查环节多、审批效率低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确实不利于重大项目及时落地。

“通过下放用地审批权,中央政府可以从具体用地审查等微观事务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精力放在宏观政策的制定和事中事后监管上。”李炜说,下放用地审批权,可以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的用地自主权,提升用地保障能力。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