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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我国加快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2)

专家:我国加快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2)
2020-01-18 11:03:01 光明网

顾雷: 近年,我国在金融消费者领域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我国逐步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法律法规体系,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 银监会2013年颁布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也是对银行系统保护金融消费者起到重要作用。中国在1994年颁布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了很多金融消费的知识、权利和义务,也指导了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当中要遵循的准则。这些法律法规共同组成了我国金融系统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

第二,我国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就设立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中国银保监会也设立了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证监会设立了投资者保护局,对保护各个行业的金融消费者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可以宣传金融知识,普及金融教育,解决金融纠纷问题。

第三,我国建立了长效的金融消费者教育机制,金融消费者的教育是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程。 所以我们国家近年来长期致力于这方面的教育辅导工作,对提升我们中国的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

第四,我们建立了多元化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近年来,中国也致力于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纠纷的解决机制。 从全国消费者热线、仲裁、司法途径进行解决,也可以从第三方金融调节机构来解决,甚至还可以通过媒体、社会的力量来解决金融纠纷,对化解金融矛盾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五,近年中国的普惠金融方兴未艾、蓬勃发展。 普惠金融的对象是偏远地区的人民、低收入弱势群体。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发展普惠金融作为国家战略写进总纲,具有里程碑意义。2015年3月两会期间,我国把发展普惠金融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全体社会的主体都能享受到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这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低收入群体、小微企业的关心和关爱。2015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以及国务院又把普惠金融的发展推向了新高度。国务院制定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在全国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五大国有银行建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把目光投向偏远地区以及贫困人群,把党和政府的关心投向了我们需要接受金融服务的社会民众,建立基层普惠金融机构,把他们急需的资金送到他们手里,让小微企业能够重新获得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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