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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打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六大“组合拳”

2019-04-19 06:03:01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编者按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三年过去了,“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这一目标实现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力度会不会减弱、工作标准会不会降低、工作节奏会不会松懈?面对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明确的回应,将把“基本解决执行难”行之有效的经验及时固定下来,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继续保持“三个90%、一个80%”核心指标,把取得的成果常态化、制度化。今天,全国法院2019年首场“正在执行”全媒体直播行动在南京打响,预示着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的战役已经打响,人民群众所期待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必将实现。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三年来,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5%、105.1%和71.2%,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本形成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促进了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实现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力度会不会减弱、工作标准会不会降低、工作节奏会不会松懈?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新闻通气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晋山称,这种担心和疑问完全没有必要。

“当前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全国法院对此有非常清醒的认识。”赵晋山说,“基本解决执行难”只是一个阶段性目标,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还有不小差距,最高人民法院将把“基本解决执行难”行之有效的经验及时固定下来,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把取得的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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