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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取消“公摊”,北京已执行了16年。然后呢?

2019-02-26 19:37:04  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买房取消“公摊”,北京已执行了16年。然后呢?

近日,住建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包括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住宅规范》”),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消息一出,引发网友热议。

此前,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获利,在住房公摊面积上频频“出招”,“买100平方米得70平方米”屡现报端,个别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甚至超过50%。

业内人士认为,该征集意见若实施,将更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打着政策擦边球卖低得房率(套内面积/建筑面积)房子的开发商将会受到打击。

不过,对于购房者来说,其实际购房成本并不会因此降低——以套内面积计价后,房屋的单价将会迎来上涨,房屋总价并不会因此发生变化。此外,物业费、供暖费等费用因此降低的可能性也不大。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联系碧桂园、恒大、泰禾等地产商相关负责人,对方均表示暂无法对住建部新规征求意见稿发表评论。

官方首次明确应由套内面积交易房屋

中国的公摊制度源于香港。目前内地尚无法律对公摊面积加以约束,只有建设部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门文件做出的原则性规定。

建设部制定、1995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住宅的电梯井、楼梯间、地下室等被列入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仓库、机动车库、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等则不计入公用建筑空间。

据悉,不同类型住宅,公摊面积基本可以按照4个梯度划分:7层以下住宅,其公摊率在7%~12%;7至11层的小高层,其公摊率在10%~20%,12至33层的高层住宅,其公摊率在14%~24%;别墅类的公摊率在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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