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遏制旅游乱象须多部门协同标本兼治

2019-02-18 06:01:01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遏制旅游乱象须多部门协同标本兼治

每逢小长假结束,与各类旅游相关的投诉便层出不穷,例如参团后旅行团不按照合同规定游玩相应的景点,称没有强制消费但却有强制消费等。对此,《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对话人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 朱 巍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法学院副教授 王天星

北京律师 张星水

强制购物涉嫌违法

固定证据投诉索赔

记者:最近有不少关于春节期间旅游乱象的投诉,比如报团时旅行社承诺的景点没有去成,或者最初承诺没有强制购物但实际上发生强制消费等问题。对于游客投诉的这些行为,您认为是否违法?

王天星:根据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承诺实际上就是旅游者与旅行社约定的内容。如果不是由于不可抗力等情形,旅行社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承诺的义务。违反约定的,按照旅游法、合同法规定,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旅途中的强制消费,无论何种形式,都属于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严格禁止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朱巍:包团型旅游用的是包价合同。在旅游法中有规定,这种旅游要事先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中明示该去的地方,用合同的方式规定出来,没有去成就是违约。欺诈消费行为,既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违反了旅游法。但强制购物在合同中一般不会体现。近几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很多都是针对强制购物的,包括不合理低价团。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很多变相的强制购物行为。

记者:游客在报团后发现旅行社所承诺的与实际不符,比如景点欠缺或者有强制消费的情况该如何维权?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