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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辱警时有发生 公安部多措并举维护民警执法权威(5)

2019-02-02 06:01:01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据北京市公安局督察总队副总队长、市局维权办副主任任小飞介绍,结合工作实际,北京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将与《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同步施行。

另据了解,办法扩大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保护范畴,民警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侮辱、贬损。同时,明确将外省市公安机关执行支援任务的民警、公安院校派遣配合执行警务活动的学员以及警务辅助人员纳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保护范畴。

王敬波认为,“规定和办法的施行能够优化执法现状、改善执法效率,且具有几大亮点:首先,进一步明确袭警、辱警的行为边界。不少公众并不清楚到底怎样才算配合民警执法,哪些行为是不该做的。规定和办法对相关行为进一步予以明确,无论是正在执法的民警还是社会公众,都能更清晰地了解到自己的权利、义务所在,以及自己的行为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其次,对民警的保护扩大至其家属。众所周知,由于民警工作的特殊性,风险较大。因此,民警家属的安全问题也非常重要。对家属的安全给予必要的保障,有利于民警安心执法。再次,围绕民警执法构建了一个更加全面的履责保障体系,可以避免民警因为正常履职受到不正当的追责,从而保障民警执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规定和办法迈出了重要一步,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不仅有多项关于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及其如何依法查处的规范,而且还有一些整体上的规范,例如规定的第三条‘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再如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成立由督察长为主任,警务督察和法制、警令指挥、警务保障、政工人事、教育训练、新闻宣传及执法办案等部门为成员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这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善现有局面;还有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因制度不落实、保障不到位、指挥错误导致民警执法权威受到侵犯的’等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王太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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