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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须严格监管 防范风险势在必行

2018-05-31 10:51:0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高估值、高商誉、高业绩并购重组“后遗症”凸显——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须严格监管

从年报审核中发现,在部分上市公司前期并购重组中,高估值、高商誉、高业绩承诺的“后遗症”开始凸显。这需要多方面提高防范风险意识。证监会需进一步加强对并购重组的监管,严厉打击其中的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等行为。沪深交易所应负起一线监管职责,及时采取措施

随着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季结束,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年报审核也随之进入高峰。目前,审核工作基本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审阅了沪市1419家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报,重点审核了560多家公司年报,发出年报审核问询函170余份,提出各类问题4000余个,全部审核问询函均对外公开。值得关注的是,“三高”(高估值、高商誉、高业绩)并购后遗症十分明显。

  部分公司业绩远低于承诺

上交所本次年报审核中重点关注与上市公司质量有关的问题,督促公司通过信息披露反映其真实经营情况,对年报中暴露出的公司生产经营困难与重大风险隐患,要求公司全面揭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知情权。

值得关注的是,“三高”并购重组的“后遗症”凸显。年报审核中发现,在部分上市公司前期并购重组中,高估值、高商誉、高业绩承诺的“后遗症”十分明显。不少重组公司业绩承诺难以完成,前期高估值导致的高商誉面临巨额减值风险,引发市场普遍关注。

本次年报审核涉及并购重组问题的函件比例近25%。统计显示,36家公司商誉占总资产比例超过20%,甚至不乏占比超过50%的公司,有的公司已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看,不少公司并购标的实现的业绩刚好“踩线”,还有部分公司实现业绩远低于承诺业绩,标的资产经营质量堪忧。对于这些情况,上交所已按照证监会部署,在日常监管中加大监管力度。本次年报审核也将之作为重点事项,深入问询,要求公司回溯重组前后信息披露的一致性,督促相关方对业绩补偿作出可行安排。针对大额商誉减值计提情况,督促公司详细说明计提合理性并充分揭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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