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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须严格监管 防范风险势在必行

2018-05-31 10:51:0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商誉减值损失巨大

业绩预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之一,不仅是公司经营业绩状况的数字化呈现,更是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的主要依据。一旦出现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与真实业绩状况严重不符等情况,一方面会影响资本市场健康稳定,给投资者决策带来方向性误导;另一方面也更容易滋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来看,大多数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并购标的来自传媒、游戏、互联网金融等新兴行业。

在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看来,2015年是并购重组迎来阶段性高点的一年,按照承诺期为3年来估算,2017年是业绩承诺到期规模相对集中的一年。然而,由于行业竞争逐步加剧,市场开拓低于预期等因素很容易造成上市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完成。

因业绩承诺未达到预期不得已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对上市公司业绩造成的“麻烦”也逐步浮现。所谓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之一,是指能在未来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在企业兼并重组时,便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对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而言,并购中支付的超出被并购公司资产账面净值部分记为商誉。商誉减值会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小的风险。

财通证券分析师姚玭表示,作为企业并购的产物,商誉犹如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当被并购公司业绩不达预期时,商誉减值将增加公司的风险。2017年,市场整体商誉减值损失金额为359.18亿元,相较于2016年的101.57亿元增加了2.54倍。2012年以来,市场整体商誉减值比例一直处于上升态势,在2015年见顶后出现回落。2017年商誉减值比例出现大幅回升,达到3.41%,较2016年增长1.85%。

此外,业内人士表示,上市公司频繁盲目高溢价收购,被收购公司为获得高估值而出具过高业绩承诺,暗藏了巨大的减值风险,最终将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防范风险势在必行

“三高”并购重组“后遗症”凸显,需要监管层、交易所和中小股东多方层面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陈雳表示,证监会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监管力量,应负有“审核人”的职责。对此,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严格了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加大了对交易各方的市场约束,比如重组上市项目不允许配套融资、相关股东锁定期更长等。证监会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并购重组监管,及时分析研判并购市场新情况、新问题,完善规则,重点遏制“忽悠式”“跟风式”和盲目跨界重组,严厉打击重组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等行为,更好地引导并购重组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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