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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IPO等实行全面监察终身追责

2017-11-22 09:46:1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2日讯 (记者 祝惠春)“证监会党委已经决定成立发行与并购重组审核监察委员会,对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实行全方面的监察,对发审委和委员的履职行为进行360度评价。”日前,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士余在证监会举行的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就职仪式上说。

刘士余表示,必须强化对发审委和委员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终身追责。证监会党委委员、中央纪委驻证监会纪检组组长王会民表示,新一届发审委委员要清醒认识金融反腐的高压态势,牢牢守住发审工作的廉洁底线,坚决做到“不收钱物、不炒股、不吃请”;坚决禁止通过购买拟上市公司原始股变相腐败;坚决执行相关回避规定,防范利益冲突;坚决净化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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