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47名应届生骗领49万人才补贴 46人被训诫 1人获刑(5)

2020年12月24日,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一)准确把握社会危险性条件,依法批准逮捕。

2020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徐某,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等,查明本案犯罪事实和情节。一是同居期间,徐某曾以“分手就骚扰你全家”等言语进行恐吓、威胁,并数次殴打梁某,曾致其受伤就医。如果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徐某存在再次伤害梁某或其家人的可能。二是面对梁某多处刀伤的事实,徐某对事先准备刀具、蓄意伤害梁某等关键犯罪细节予以回避,始终不认罪,无悔罪表现。检察机关认为,徐某可能对被害人实施新的犯罪,且不认罪,有严重的社会危险性,于2021年1月7日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二)全面评估起诉必要性,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徐某的主观恶性、行为后果、赔偿情况及认罪悔罪等表现,得出以下判断:一是徐某主观上有明显过错。徐某在与梁某长达三年的交往过程中,始终隐瞒自己已婚已育的事实,且多次言语辱骂甚至暴力殴打梁某。二是犯罪情节恶劣。徐某趁梁某卧床休息之机,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其身体连续划刺,梁某求饶时仍不停手,最终造成梁某肋骨骨折、气胸及上肢、下肢、前胸和后背9处刀伤,手段恶劣,后果严重。三是不认罪不悔罪。经证据开示、释法说理,徐某始终不认罪,且拒不赔偿被害人的医药费、后续治疗费用。检察机关对徐某的主观恶性、过错程度、犯罪手段、后果、认罪悔罪等量化评估后,认为有起诉必要。2021年4月2日,检察机关依法对徐某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6月3日,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徐某提出上诉,7月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