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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应届生骗领49万人才补贴 46人被训诫 1人获刑(4)

(三)组织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

检察机关组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脱贫攻坚包村干部、侦查人员等参加。听证会上,检察机关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拟对姜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阐释。听证人员一致同意对姜某作不起诉处理。2020年5月9日,检察机关依法对姜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六个月后,承办检察官回访了当地镇党委、村委会和当事人,经了解,双方均按照协议管理、维护共同通道,和睦相处,多年的心结已经打开,不起诉效果良好。

【典型意义】

因邻里纠纷、民间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常见多发,如果简单追诉、处理不当,容易进一步激化矛盾,形成更深的积怨,甚至与搬不走的邻居结下“世仇”,埋下更大隐患。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履职,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指导,深入了解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想法,充分借助基层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善于运用检调对接、检察听证、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机制促进矛盾化解,通过办案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例二

徐某故意伤害案

——准确判断把握轻伤害案件中社会危险性和起诉必要性,依法从严逮捕、起诉

【基本案情】

被告人徐某,男,1983年8月出生,与被害人系同居关系。

被害人梁某,女,1986年1月出生。

2020年12月23日凌晨,徐某因怀疑梁某与其他男性交往,用事先准备的尖刀划刺梁某胸部、背部。梁某边闪躲边求饶并试图夺刀,徐某仍继续用刀扎刺梁某手、腿等部位,见梁某身体多处伤口出血才停手,后随同他人将梁某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梁某三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一处伤势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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