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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食品浪费法要来了:点餐浪费要罚钱,不得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4)

反食品浪费法要来了:点餐浪费要罚钱,不得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4)
2021-01-04 13:30:23 人民日报

“很多视频其实是剪辑出来的,有些博主甚至吃完之后会催吐,既造成了食物浪费,也不利于身体健康。”小张说。

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明确规定,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违反规定的,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向餐饮浪费行为亮剑,反食品浪费法草案的相关规定不止这一处。要给肆意浪费行为念“紧箍咒”,必须对各个环节的不同主体明确相应的惩戒措施。

比如,草案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消费者造成明显浪费,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

对于食品企业而言,如何处理“临过期”产品始终是困扰经营者的难题。“一般来说,新鲜面包的保质期也就三五天,如果三五天之内没有卖掉,就只能统一销毁,造成较大浪费。”一家食品公司的负责人说。

但在浙江金华,“共享粮仓”不仅解决了“临过期”产品的处置难题,而且让越来越多的市民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原来,为了响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号召,当地发起“共享粮仓”爱心行动。无论是个人、家庭还是企业、单位,都可以把剩余的食材放入“共享粮仓”,有需要的市民可以免费领取。这不但避免了浪费,而且通过共享余量食品的方式实现了“物尽其用”。

草案明确要求建立捐赠需求对接机制,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有关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捐赠尚在保质期内可安全食用的未售出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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