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周报记者 曾令俊 发自广州
延期多时的辽宁振兴银行终于获批开业。
10月9日,中国银监会网站披露显示,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获批开业。批复文件显示,辽宁振兴银行注册资本为20亿元,前三大股东为沈阳荣盛中天实业有限公司、沈阳天新浩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启源工业泵研究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0%、28%和22.5%。第一大股东荣盛中天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发展”)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对荣盛发展来说,这是首次以第一大股东身份参与商业银行的设立。此前荣盛发展参股了河北银行,还与其他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保险公司。
对于荣盛发展跨界金融,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尤其是类似荣盛发展来说,其在产业地产方面也有很大的发展,类似投资可以和其他产业投资形成较好的互动效应”。
振兴银行的高管阵容可谓豪华。根据批复,周林将担任振兴银行的首任董事长。周林是原深圳发展银行前董事长,他也是第一个全国性商业银行原任一把手担纲民营银行的金融高管。
荣盛发展跨界金融
辽宁振兴银行于去年12月23日正式获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在沈阳市筹建,银行类别为民营银行。这是辽宁省获批的第一家民营银行。
按照6个月的筹建期,振兴银行需在2017年6月完成筹建工作,随后向辽宁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但与安徽新安银行类似,辽宁振兴银行也出现了提交开业申请后股东生变的情况,需要重新报送,使得开业批筹延迟。今年8月,荣盛发展董秘办相关负责人对媒体透露,辽宁振兴银行并没有出现什么实质性的问题,只是有一些股东变更。
根据银监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民营银行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未能按期筹建的,筹建组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银监会提交延期筹建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筹建组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提交开业申请,逾期未提交的,筹建批准文件失效,由银监会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