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省漏报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进展?四川:已核实,未漏报
按《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水十条”)要求,两个月前,环境部对外公示了全国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4月26日,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简称“绿网”)向环境部举报称,全国共计338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可能漏报了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情况,漏报的工业集聚区以省级开发区为主,其中涉及到的广西、四川、江苏等在环境部的公示名单中属于全部完成任务的地区。
该组织基于发改委等六部门颁布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与环境部公示内容比对分析得出了上述结论。
针对上述举报,环境部水司水固定源处对澎湃新闻称,很欢迎环保组织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及反馈,将对这一数据进一步核实。
澎湃新闻随后致电四川、陕西、黑龙江、广东等相关省份。
5月2日,四川省环保厅向澎湃新闻回复称,得知此事后省环保厅联合省经信委进行了核实,“未发现我省有漏报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情况”。四川环保厅介绍,《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四川新增的71家省级园区还未完成审批手续,“因此在省发改委审批前还不属于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
黑龙江环保厅回复称,“名单是省商务厅确定的。”
截至发稿,其他省份还在进一步核实。
绿网:对照开发区目录发现338家工业集聚区可能漏报
“水十条”规定,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