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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21)

——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编制实施《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加强全球气候变暖对中国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监测和评估,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加强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及各自能力原则,建设性参与和引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推动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

四、特定群体权益保障

完善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特定群体权益的平等保障和特殊保护,建立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的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机制,促进所有人的全面发展。

(一)少数民族权益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

——保障少数民族平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保证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保证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保证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国人大代表,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也有一名代表。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保障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权利。完善差别化区域政策,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

——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利。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加快普及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培养各级各类少数民族人才。进一步健全教育对口支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