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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发力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制度(2)

重点发力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制度(2)
2020-10-26 16:21:23 光明日报

深化“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十四五”时期,应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是提升基层自治。高度重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自治作用,注重培养城乡居民的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深入推进居民自治与业主自治,完善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法人治理结构,让城乡居民真正实现自我治理、自我服务。鼓励和尊重基层自治中的“试错”探索,建立健全有效的纠错机制,不断增强基层自治的韧性和自主性。二是强化基层法治。尊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基层自治的立法供给,注重总结和提炼基层自治的实践经验,并将其及时转化为政策和法律。三是夯实基层德治。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滋养人心,成风化人,充分发挥德治的引领作用。特别应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在现代科技支撑下,健全“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最大程度凝聚基层社会合力,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打造更具活力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从基层社会来看,主要有四个着力点:一是培育社会资本。良好的社区社会资本,有助于破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诸多治理困境。特别是新建商品房小区,有效培育和提升社区社会资本的存量和质量,是实现社区从原子化的“陌生人社会”向守望相助、休戚与共的“熟人社会”转变的重要支撑。二是发展社会组织。积极倡导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精神,大力发展丰富多样的社区社会组织,使之成为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的结构性因子。三是涵养社会心态。加强社区心理服务建设,注重发挥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作用,培育和涵养居民积极健康的社会心态。四是增进社会认同。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培养居民共通的情感和友爱,促进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和提升社区凝聚力。

《光明日报》(2020年10月26日16版)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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