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小鲜@基层之治】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唐任伍
“要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发挥深圳信息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的重要讲话,为城市治理总结经验的同时,也对城市智慧治理指引了方向。
城市化是现代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迁的必然归属。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的城市化发展速度非常快。据统计,2019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已经突破了60%,城镇常住人口超过8.48亿人,到2030年中国城市化率将达到65%左右。常住人口超千万以上的大城市、超大城市不断涌现,其中深圳由改革开放之初的小渔村发展成为一座大都市,就是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一个缩影。
城市的快速发展,导致城市空间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和运行机制发生深刻变革,面临城市治理承压明显、发展空间不足等诸多挑战,城市治理问题成为城市化过程中需要面对的一个尖锐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创新思路,做好顶层设计,提升治理水平。
第一,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所谓全周期管理意识,就是在城市治理体系中形成一个前期预警决策、中期应对执行、后期总结学习的管理闭环,前中后三个环节紧密相扣,各部门做到权责明晰、科学配合,保证信息流通顺畅。只有这样,才能纾解城市治理压力,应对诸多挑战,治理“大城市病”等问题。
第二,强化法治意识,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树立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治理城市,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是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宝,也是新时代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保障。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大城市、超大城市的不断增多,各种自然灾害、社会风险、生物风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会频繁发生,只有完善法律法规,将城市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将依法应对、防控、管理各种风险作为治理常态,从预警、信息公布、防治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使城市治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切在法制的轨道上有序运行,才能真正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数量的增加,城市治理越来越复杂,因此必须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在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集成化的城市治理上下“绣花”功夫,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第四,构建多元一体的全民参与治理模式,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建立多元主体参与、运行有效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和城市居民多元主体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城市各种矛盾、冲突和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优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让城市居民最多跑一地、最多跑一次,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红利,获得感、满足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每个人都成为城市的主人,这样才能从内容到实质、从物质到精神,真正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圳是改革开放后党和人民一手缔造的崭新城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一张白纸上的精彩演绎”。不断孕育壮大中的深圳浓缩着时代的发展轨迹,随处可以捕捉到城市智慧治理的历史印记。40年来,深圳这块土地发生的翻天覆地的沧桑巨变,既是辉煌改革进程和伟大改革精神的典型缩影,又带来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智慧治理样本。从城市治理的顶层设计到最后一公里,贯穿于城市治理的各个环节、各个端口,只要人心凝聚,措施得当,实施有力,最终均能达到理想的彼岸。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