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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共识谋实策,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行稳致远(3)

聚共识谋实策,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行稳致远(3)
2020-10-14 14:13:00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法同堂就此开展的培训频次也逐渐趋于密集。在一次次这样的培训、交流、探讨中,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成员们不断在法律、政策、理念、实践等层面探寻着最佳结合点、最大公约数。

秉持客观公正

被追诉人权益要保障

法治,最重要的一环便是尊重被追诉人的人权,使其能够体面地接受审判。这也是刑事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之一。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多个条文都体现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对被追诉人权益保障的重视。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也新增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犯罪嫌疑人权益保护”内容。

“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实效的生命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如是说。

在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程序的适用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分自己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亟需值班律师的实质性、有效性参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应有值班律师在场。同时,明确了值班律师保障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职责。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认为,“值班律师制度被写入刑事诉讼法,这是适应世界人权发展潮流、彰显司法人权的重要成果,是我国司法人权保障制度的建构和完善的一大亮点。”

近日,两高三部联合印发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对值班律师的制度设计和工作职责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值班律师制度的不断完善,解决了刑事诉讼法关于值班律师的相关规定在实践中‘无法可依’的问题,对于促进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教授卫跃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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