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制度优势拓宽就业渠道。新疆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大家庭各民族平等互助、共同发展进步的制度优势,利用国家对口援疆机制,统筹疆内疆外就业岗位,为各族群众到内地省(市)就业积极创造条件。2014年以来,已有11.7万人转移至收入更高的内地省(市)就业。新疆按照“按需培训、先培训后输出”的原则,开展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劳动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的就业培训。转移就业人员到达就业所在地后,由企业安排住宿,提供被褥、洗漱品等日常生活用品,保障务工人员的住宿条件。部分省(市)企业还为务工人员提供公租房、廉租房、夫妻房。新疆及时为转移就业人员办理异地就业备案手续,解决转移就业人员在当地看病就医问题。内地省(市)及企业及时帮助转移就业人员解决子女入托、上学等问题,推动务工人员与当地群众共事共学共享共乐。
克服疫情困难稳就业保民生。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新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实行减负、稳岗、扩就业等多项措施,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推动企业复工达产,有效推进复商复市,着力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截至2020年6月底,全疆共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75.53亿元,大型企业减半征收18.95亿元,中小微企业全免56.58亿元。核准缓缴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7.06亿元,惠及1237家企业。为8.31万户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9.04亿元,惠及职工183.61万人。55.24万人享受各项就业补贴16.95亿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97万人,新增创业4.18万人、带动就业6.9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16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56.5万人次,同比增长46.1%。通过多措并举,新疆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取得了扩大就业、保障民生的重要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