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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新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关键之举(5)

【实践新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关键之举(5)
2020-07-24 15:18:53 光明日报

三是加大对市场主体支持力度。要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更加稳健灵活的货币政策,增强宏观政策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继续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强化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发展普惠金融,支持适销对路出口商品开拓国内市场。银保监会表示,2020年会继续要求银行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量增价降”,投放数量比过去更多,价格比过去更便宜。除了给民营企业增加贷款外,金融机构还可直接减免利息。建立健全“供应链金融”,帮助民营企业清算“应收账款”。在整个供应链中,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的核心企业往往在交货、价格、账期等方面对上下游配套企业——大都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要求苛刻,给这些企业造成了不小压力。可以说,将拖欠的应收账款“活化”为民营企业的现金流,通过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可以很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

四是用好用足国家积极的宏观经济政策。筛选一批“新基建”项目,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投资的关键性作用。通过出台消费券、降低部分进口产品税率等支持消费性服务业发展的措施,激发人们的消费热情,促进补偿性消费迸发。广东、福建、浙江等地针对疫情导致的出口承压加剧,提出充分利用产业链较齐备、制造效率较高、疫情控制较好的情况以及农产品、纺织服装、机电产品等领域的优势,反向出击,填补市场短缺,通过拓展市场化危为机。

五是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以疫情为契机,国家出台实质性政策推动全行业的数字化转型,特别是鼓励民营企业数字化,加快完成产业链整体线上线下一体化,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向先进智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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