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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新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关键之举(6)

【实践新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关键之举(6)
2020-07-24 15:18:53 光明日报

保市场主体,政府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

在保市场主体中,政府部门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树立亲商、重商、敬商的理念;二是理顺管和放的关系,既要管好也要放开;三是处理好“给”和“取”的矛盾,达到一个“双赢”的效果,既立足于“取”,又立足于“给”,先让利后得利。

在保市场主体中,要把营商环境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充满活力的人才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好外商投资法,放宽市场准入,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要光明磊落地同企业交往,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涉企政策制定要多听企业家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要更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支持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扎根中国市场,深耕中国市场,创造能够让客户投资放心,办事顺心,生活舒心的环境,真正使各个地区成为“投资的沃土”“发财的宝地”和“创业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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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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