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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稳健前行】构建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4)

【中国稳健前行】构建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4)
2020-05-21 13:58:55 求是网

构建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共同体。要在城乡基层治理的政策制定与执行中充分体现党的意志,广泛吸纳群团、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回应人民关切、保障居民权益、激发群众参与,实现基层运转有章法、服务群众有资源、居民协商有平台、社会参与有渠道,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城乡基层治理共同体。

构建群众权利保障机制。要保障群众依法参与城乡基层治理的权利,完善制度化渠道,激发内生动力,开发参与潜力,提升参与能力。要保障群众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构建机构健全、设施完备、主体多元、供给充分、群众满意的城乡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优质化。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精确识别公共服务的需求侧趋势,精准实施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法治保障,实现集成型治理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原则。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其中“自治”是本色,体现了城乡基层治理的本质属性和法定属性,影响着城乡基层社会的活力能否迸发;“法治”是主色,体现了城乡基层治理的工具属性和时代属性,决定着城乡基层社会的秩序能否维护;“德治”是亮色,体现了城乡基层治理的价值属性与特有属性,影响着城乡基层社会道德能否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和谐。只有清晰认知城乡基层治理中自治活力、法治秩序、道德规范相契合的源生内需与契合机理,才能通过角色定位、功能优化、政策调适和文化塑造,实现“三治融合”的集成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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