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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首个老旧小区“物管会”筹建
广安门北街20号院“张榜纳贤”;西城三年内实现90%住宅小区拥有居民自治组织
昨日,广安门北街20号院,工作人员入户宣传《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据悉,该院启动筹建“物管会”。新京报记者王嘉宁摄
5月1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始施行,首次明确街道办、乡镇政府可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5月2日,西城区广内街道西便门内社区广安门北街20号院贴出公告,开始筹建“物管会”。记者探访发现,条例实施前,已有枫丹丽舍、劲松北社区对条例相关规定行了探索实践,后者更以“劲松模式”得到推广。
新京报讯5月2日一早,《关于西便门内社区广安门北街20号院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的通知》贴出,组织协调指导组建广安门北街20号院物业管理委员会,旨在以“物管会”为核心,牵头解决该小区存在的一揽子历史遗留问题。
“物管会”归集公共维修资金统一使用
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了解到,将广安门北街20号院作为首个启动筹建“物管会”的院落,是由于其情况复杂。
该院由六家产权单位于1995年集资建成。广内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田青松介绍,由于居民没有产权证,日常生活中面临困难,如房屋不能交易、无法办理路侧优惠停车。此外,上下水管线、电梯等基础设施老化,也令居民生活不便。“成立‘物管会’,其实是为居民、产权单位和居委会搭建了一个法定的平台,有什么问题大家坐下来解决。”
据了解,“物管会”拟由居民委员会代表、业主代表共11人组成。按照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居民委员会代表担任,副主任由居民委员会指定一名业主代表担任,任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