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依法治理,逐步实现城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为给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我们看到,从疫情初发,从上到下就特别重视依法而行,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法治的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正着手推进生物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加强和完善。
着眼平战结合,抓紧完善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疫情暴露出我们在城市公共环境治理方面还存在短板死角,要进行彻底排查整治,补齐公共卫生短板”“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从疫情暴发之初的“人等床”到后来的“床等人”的转变,人们看到的是武汉等疫区第一线在“战时”状态下举措应对及工作作风的良好展现,也从一个侧面暴露出当前我国城市治理体系中公共服务能力的不足。在这次传染速度之快、感染范围之广以及防控难度之大空前未有的新冠疫情面前,公共卫生领域的分级诊疗、全科医生、物质储备等问题仍较为突出。事实上,在风险累积的现代社会,包括公共卫生在内的全部城市应急系统的建设,坚持以防为主,不断建立健全涉及风险监测、预警、发布以及救治、物质、人员、协同等环节的体制机制,不仅是必要的,更是十分紧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