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要让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无障碍地进入市场、获得资源,在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发展壮大。
聚焦破除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障碍,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针对难点痛点,我国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再次向全社会发出清晰信号,国家对于全面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
刘春生表示,只有政务更加公开透明,市场规则才能更加公平有效。因此,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的基础上,将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是打通服务市场主体“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手段,更是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的必要一环。
进一步规范创新监管执法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国家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确实下定了决心、给足了力度,市场活力迸发、市场主体活跃的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格局势必将加速形成。”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瑞军说,《外商投资法》建立与更高开放水平相适应的信息报告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周瑞军表示,《条例》单设了“法治保障”一章,为行政权力的有效规制进一步厘清边界。其中,权力规制方面,紧紧抓住“政策制定”这个关键问题,从上位法依据,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等方面加以规范。
除此之外,《条例》还规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等机制,以求最大限度确保制定的政策能够达到合法有效、互相协调、正面激励的效果。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谭敬慧说,公平公正地监管执法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至关重要。近年来,市场主体对监管缺失、执法随意、执法“一刀切”“一阵风”等问题反映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