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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正式落地!外企:我们对中国市场的信心前所未有地强烈

外商投资法正式落地!外企:我们对中国市场的信心前所未有地强烈
2020-01-02 14:25:24 经济日报

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同步落地实施。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我国将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对外商投资实行“非禁即入”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新的外商投资法取代了“外资三法”,对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作出了系统的、统一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表示,《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

目前,《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已于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其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有415项。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表示,为保证公平的市场环境,政府的政策、法规、服务措施等应该做到公开透明,形成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例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就保证了各类市场主体清晰明确地知道哪些领域不得投资、哪些领域有所限制。

同时,《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以法律法规形式确立了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不再实行审批、备案管理,即实行“非禁即入”。法律明确,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正确适用《外商投资法》,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最高法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司法解释聚焦合同争议的解决,特别是合同效力的确定问题,明确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形成的投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者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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