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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一审,这些重点值得关注(6)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一审,这些重点值得关注(6)
2019-11-25 15:11:21 北京日报

居(村)民委员会则具体负责组织、推动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选举产生、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日常工作。

焦点6:小区停车位——优先满足业主

对于备受关注的小区停车位管理,条例草案也对其进行了明确规范。提出,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用于出售的,不得出售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不出售或尚未售出的,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使用。满足业主需要后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按月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其他人。

如违反规定,将车位、车库提供给业主以外的其他人,将被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出租所得的,责令退还,按每个违法出租车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的,按每个违法出租车位处每月2000元罚款。

焦点7:垃圾分类——物业未履行管理责任将被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草案还规定,业主应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物业管理人是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责任人,指导、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对未履行责任的物业管理人,可依照生活垃圾管理法律法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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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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