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更好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方面要管住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另一方面要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理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且勤,既干净又干事,不能因为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说“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依照监察法,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同时,要注意保护那些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那些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予以澄清,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向前进。国家监察是全新课题,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在新起点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触及更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必须统筹安排、精准施策。要研究监察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的人员融合和工作协调,实现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准确把握“改革目标不能偏”的要求。必须坚持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该改的、能改的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要实现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构建“三不”机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的重要思想,是对反腐败斗争实践的系统总结,深刻揭示了反腐防腐的基本规律,充分体现了惩与治的辩证统一,是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要打通三者内在联系,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继续在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上取得新的成效。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监察工作方针,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既善用治标的利器,又夯实治本的基础;既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又坚持以案促改、补齐短板,扎紧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同时更坚持固本培元、涵养正气,有效增强不想腐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