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怎么改,改成什么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解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只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才能搞清为什么改,怎么改,改成什么样,才能在新起点上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根本的政治原则,各级党组织既要选拔任用干部,更要管理监督干部。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是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举措。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就是要整合行政监察部门、预防腐败机构和检察机关反腐败相关职责,重新组建与纪委合署办公的监察委员会,作为专门反腐败工作机构,通过组织和制度创新,把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保证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权力能否得到有效监督、能否防止领导干部受到腐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总结党内监督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制定了党内监督条例,确立了党内监督全覆盖的格局。在强化党内监督的同时,党中央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这是立足中国国情、扎根中国文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创新,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旨在探索出一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实现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不断坚定“四个自信”。通过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形成对全体党员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的体制机制,让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同向发力、优势互补,推动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不断深化标本兼治,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