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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新闻发布会(6)

2019-02-26 16:00:55      参与评论()人

[李万钧]

(五)着力改善民生。《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七有”要求和首都市民“五性”需求,明确提出,通过“整合一条热线、开设一个窗口、强化三种服务”,着力解决居民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将各类热线归集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全市统一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实现事项咨询、建议、举报、投诉“一号通”,做到各部门闻风而动,接诉即办。深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办理,实现就近办理、自助办理、一次办理。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聚焦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就医、上学、养老、日常生活服务等事情,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六)做好街区更新。近年来,全市加大街巷整治力度,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落实“老城不能再拆了”要求,爱惜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推动从街巷整治走向城市更新,《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新一版城市总规,充分吸纳规划师、建筑师和普通居民意见建议,协商制定街区更新实施方案和城市设计导则,提高街区公共空间品质和服务质量。要着力改善居住质量,强化街道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暂时没有条件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秩序乱、环境差等问题,给居民群众一个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李万钧]

(三)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北京市实施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分散、部门协同不力的问题。今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对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进行了重大调整。《意见》按照这一最新文件精神,明确街道作为执法主体可以直接开展执法工作,提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除上级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真正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现状。(四)推行街道大部制改革。为引导街道眼睛向下,增强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办事,《意见》提出要按照精简、效能、便民的原则,综合设置街道内设机构,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将街道原来“向上对口”的20多个科室,精简为“向下对应”、直接服务居民的“6+1+3”的架构设置内设机构,即党群工作、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平安建设、社区建设和综合保障6个内设机构和1个街道综合执法队,窗口类、平台类和活动类3个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确保街道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实现由行政管理型向为民服务型街道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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