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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良好环境 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

2018-10-19 13:33:28  经济日报    参与评论()人

民营企业是我国经济中最富活力、最具潜力、最有创造力、最具成长性的市场主体。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最近一段时期,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了一定困难,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前景也出现了一定的疑惑和迷茫情绪。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要推动新一轮改革开放,必须进一步深化对民营企业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毫不动摇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不断增强民营企业信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从未动摇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的认识不断深化,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支持一以贯之。从上世纪80年代起,个体、私营经济经历了从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到“必要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过程。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即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还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认识深化的同时,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政策也在不断加强,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2005年、2010年,非公经济“36条”和“新36条”先后出台,放宽了一系列重要行业和领域对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的重要举措。在各项政策支持下,民营经济进入发展快车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为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间投资,一系列政策文件先后出台,大力营造一视同仁的市场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在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时,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明确提出不得在意向受让人资质条件中对民间投资主体单独设置附加条件。党中央、国务院还从落实产权保护、激发企业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减税降费、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不断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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