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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划转不会增加企业总体负担 为推进全国统筹奠定基础(2)

社保划转不会增加企业总体负担 为推进全国统筹奠定基础(2)
2018-09-13 17:58:37 中国经济网

据介绍,2017年国务院委托中国社科院成立专家组,对我国社保费征缴体制开展综合评估。专家组的主要结论是: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能实施税费协同管理,具有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执法更规范的专业优势。同时,将社保部门及其经办机构从繁重的征收任务中解脱出来,能够更加聚焦主业,集中精力把参保扩面、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工作做得更好。

今年2月份,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同时,国务院明确,各省人民政府担负本地区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的主体责任。目前,海南、西藏、陕西、大连等14省区市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广东、广西、青岛等6省区市政府印发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实施意见和征管交接方案。

征收标准负担水平不变

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会不会出现缴费负担大幅增加的问题?对此,相关专家表示,税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依法制定的社保政策管理征收,征多征少必须依法依规实施,不能自行调整征收标准。在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征收标准和负担水平不会出现变化,缴费负担不会因为由税务部门征收而增加。税务部门主要是通过依法堵漏增收,实现社保费收入可持续增长。

实际上,从已经由税务部门不同程度征收社保费的省份中也可看出,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后均为合理增长。以河南为例,2017年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当年,企业职工5项社保费收入增长13.27%,可比口径增长约14%。其中,有8个百分点是因为工资自然增长,只有约6个百分点是税务部门依法堵漏增收和配合人社部门参保扩面带来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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