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折的种薯
孟祥旭种下的假种薯,来自一个中间商。2022年,中间商侯某得知孟祥旭要种马铃薯,便向他推销禾兴高原薯业有限公司(后简称为“禾兴”)的“V7”种薯。侯某表示自己这里有货,和在禾兴买的一样,无病、无害、无伤。
此前,孟祥旭的父母也从禾兴购买过种薯。他也向其他农户朋友打听过,“V7”种薯产量高、品相佳、收益好,很多人都买。于是,孟祥旭和侯某签下合同,支付了12.8万元,购买了70.6吨“种薯”。
购买的过程似乎并无异样。2022年4月,孟祥旭和侯某一同前往禾兴拉货,孟祥旭没看出种薯有什么问题。他也确认过种薯包装上的标签,侯某还告诉他,之后会给他出具一张正规发票。
异常在三个月后才显现出来。2022年5月播种后,孟祥旭一直悉心照料田间的马铃薯,到了7月,他发现这300亩地里的马铃薯几乎停止生长,薯叶大面积萎蔫,植株黄化。而在同一时期,孟祥旭还播种了约300亩“希森”种薯,当时生长状况良好。
他找了很多植物保护专家诊断“V7”的病因,后来又到当地农牧局报案。最终,专家们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马铃薯患病是由于种薯有问题,和孟祥旭的照料无关。
种薯致患的根源在于,其自身是否“脱毒”。马铃薯与其他作物不同,通常采用块茎(即薯块)无性繁殖,而在这一过程中,病害会在薯块中世代累积、延续,最终使马铃薯失去栽培价值。根据现行《马铃薯种薯》国家标准,种薯的培育和脱毒要经过原原种、原种、一级种三代,反复脱毒、最终得到的“二级种”,才能成为农户播种的种薯。农户播种后收获的马铃薯,则是摆上货架,供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薯”。
侯某卖给孟祥旭的“种薯”,则并不符合种植标准。2022年9月,察哈尔右翼前旗农牧种业工作站委托相关公司对孟祥旭田间的种薯情况和产量进行鉴定,结果显示:马铃薯田间出现了较重的细菌性黑胫病、环腐病,而这两种病害主要依靠带菌种薯传播。马铃薯植株的患病,与种薯存在因果关系。鉴定也得出结论,田里的马铃薯种薯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见义勇为受伤损失谁担?“卖惨”带货责任几何?典型案例发布在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2025-05-25 10:48:10见义勇为受伤损失谁担?“卖惨”带货责任几何?1月8日,安义县的种粮大户凌继河给合作社的农民们发放了1486.07万元年终奖,这是他第14年给农民发年终奖,从最初的98万元到如今的1486.07万元
2025-01-09 13:52:15超14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