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会计汤某将9岁儿子的名字添加进待支付的工人名单,以“施工队长”的名义冒领工资,共计2200余万元。1月17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汤某职务侵占一案提起公诉。
2013年3月,汤某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知名公司担任会计。2017年,她所在公司引入第三方劳务公司支付家装工人工资。每月支付时,公司会将工人名单发给汤某核对,再由其转发给第三方公司进行汇款。汤某发现其中存在管理漏洞,两边公司互不知情,只有她一人负责核对。于是,她开始尝试将自己的儿子小甲的名字添加进待支付的工人名单,并以“施工队长”的名义冒领工资。从2017年到2019年6月,汤某每次领取40万元,共领取了2200万元。这些钱大部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产品和保险,其余则用于出国旅游及日常开销。由于儿子当时才9岁,银行卡不能在手机上操作,汤某每次都通过ATM机将钱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中。
2024年8月,公司在内部对账时发现一笔约50万元的出账不清。在查找原因的过程中,公司发现汤某直接通过本人银行卡将疑问资金退回公司,随即对其进行全面彻查。汤某在公司监察部长的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自首。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详细调查核实案件情况,经过释法说理,汤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表示愿意退钱。她已经赎回部分理财并将47万元退还给公司,承诺继续赎回其他保险或借款归还剩余款项。
检察官认为,尽管费用直接支付人是第三方公司,但实际上该笔款项由汤某所在公司决定支出并实际承担,因此可以认定汤某侵占的是公司财物。汤某利用自身作为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通过虚设名单做假账等方式侵占公司财物,具有高度隐蔽性,符合职务侵占犯罪的特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常而言,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都会制定一套完备的审批流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难免会出现疏漏。而个别员工正是用这一疏漏,通过假冒员工信息冒领工资和离职补偿金,最终因罪行败露而东窗事发
2024-11-05 08:31:36人事造假冒领工资近2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