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恒操纵股票不仅没有赚钱,反而亏损超过2亿元,并被证监会处以200万元罚款。根据证监会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王志恒于1959年3月出生,现年65岁,住址为深圳市南山区。他在2019年9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期间,控制使用本人及他人等31个证券账户交易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杰智能,30486)股票。
在操纵期间,王志恒利用资金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东杰智能”,影响该股票的价格和交易量。账户组日均持有“东杰智能”4756.7996万股,占流通股股本比例均值为15.25%,占总股本比例均值为14.04%。其中,超过流通股股本比例5%、10%和15%的交易日分别为774日、740日和687日。2021年7月27日至8月4日,持股比例最高,占流通股比例达到18.51%。
2020年8月3日至2023年3月3日,账户组竞价买入1401.2286万股,卖出1830.0941万股。截至2023年3月3日,账户组持股数量为5866.9029万股,流通股持股占比达到14.99%。股价从31.89元/股下跌至20.31元/股,跌幅为36.31%。截至2024年3月14日,账户组持股297.3139万股,经计算,王志恒账户组交易“东杰智能”共亏损2.1679762414亿元。
证监会认定,王志恒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王志恒在陈述申辩中对事实无异议,表示认识到自身行为违法并感到后悔,希望证监会酌情考虑处罚幅度。经复核,证监会认为王志恒认错态度良好,调查过程中配合较好,最终决定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东杰智能”股票,并处以2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