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湖南长沙岳麓区法院将对9岁女孩晨晨被老师用三角尺砸伤头骨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晨晨妈妈郭洋表示,希望法院依法依规判决,并希望孩子能尽快走出阴影。
据郭洋讲述,晨晨在去年的事故中经历了开颅手术,身体和心理都受到了极大损伤。家人一直没有送她去学校。今年上半年,医生建议晨晨可以尝试回学校上课并观察状态。上一个学期,晨晨在学校尝试了一段时间,但状态很差,老师建议她先回家休息。
新学期开学前,晨晨看到姐姐准备学习用品,也向妈妈提出想要买包书纸。经过反复询问,晨晨表达了想上学的愿望。10月底,家人将晨晨送到一所新学校,希望她能远离受伤害的地方,尽快从阴影中走出来。
晨晨的父亲刘先生表示,晨晨受伤后记忆力和情绪控制能力受到影响,每天只能睡四五个小时,身心尚未恢复。再次回到学校后,她的学习能力不如其他同学。他们与老师商量,决定慢慢来,不给孩子太大压力。
郭洋说,虽然晨晨已经上学,但她每天在家也很煎熬,手机不离身,生怕万一孩子在学校出什么意外,不能第一时间接听老师的电话。对于第一次庭审中检察机关对被告人宋某明6年至8年的量刑建议,郭洋表示,这一年多来她一直陪孩子治疗,希望能依据客观事实严惩宋某明。她和丈夫也希望这个案件能引起社会对孩子的关注,希望老师们能对孩子多一些耐心和关爱。
此前报道显示,2023年9月6日,在长沙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2003班教室,教师宋某明折断三角尺扔向学生,砸中了晨晨头部,导致其九级伤残。2024年8月16日,该案一审第一次庭审持续了8小时。宋某明称自己因疲劳失手,并当庭道歉,但晨晨父母明确表示不接受道歉。公诉机关认为宋某明涉嫌故意伤害,建议对其量刑6年至8年。
11月27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并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2024-11-27 15:46:03老师用三角尺砸伤女童获刑5年岳麓区人民法院于11月27日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并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法院同时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2024-11-27 14:50:00女童被打碎头骨刘先生在8月15日向法院提交材料时,表达了对宋某明应依法惩处的期望。他的女儿小雨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成为受害者
2024-08-16 20:46:08女孩被老师打破头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