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卫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和虚假诉讼罪被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然而,判决书将他的刑期开始时间误写为2020年1月,导致他于2024年1月提前出狱。
今年10月12日,卫某某再次被收押。家属从法院得知,法院发现错误后决定纠正,重新将卫某某羁押,新的刑期从重新抓捕的时间起算,为期一年。目前,卫某某已被转移到监狱羁押。乌拉特前旗纪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案件是法院错误导致,检察院有介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则表示,基层法院已有处理结果,建议与基层法院联系。不过,乌拉特前旗法院多个部门均拒绝回应此事。
判决书显示,卫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判决书上注明: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止。但实际上,卫某某是在2021年1月20日因涉嫌犯虚假诉讼罪被刑事拘留,因此正确的出狱时间应为2025年1月19日。
卫某某的释放证显示,他在服刑期间没有加刑和减刑,实际执行刑期与判处刑期一致,均为4年,并于2024年1月19日“因刑满释放予以释放”。卫某某现年55岁,有一儿一女,女儿已经工作,儿子还在读初中。卫某某的女儿说,父亲出狱时她去接的,但之前并不清楚判决书写错了时间,判决书一直在父亲手中,她此前没看到过。父亲被捕和审判都是在疫情期间,家属并不清楚具体情况。
卫某某的妻子席女士表示,丈夫出狱后一直在乌拉特前旗打工,她则在外地工作,两人见面不多。10月12日,儿子告诉她,爸爸的电话很久都打不通。他们选择报警,却接到看守所电话,得知卫某某被收押,让家属送衣服。他们把衣服送到看守所时也没能见到卫某某,只能把衣服放到门房处。之后,他们联系到法院,才知道卫某某是因为判决书出错被提前释放,需要重新入狱执行最后一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