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提到了退休制度的改革方向。她强调,改革的核心原则之一是保持自愿性和弹性,旨在响应社会大众对于增加退休时间灵活性的广泛需求。根据新的规定,员工将能够自主选择提前退休,最多提前3年,或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经与单位协商一致,延迟退休,同样最长不超过3年。
王晓萍部长进一步解释了弹性退休政策的关键点: - 员工若选择弹性提前退休,需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 提前退休的年龄下限不会低于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标准,即男性至少60岁,女性至少55岁或50岁,具体依据现有法规。 - 在执行弹性退休制度时,必须充分尊重职工个人意愿,严禁任何形式的强制性措施,确保选择权真正归于职工自身。
此次改革意味着,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是单一固定的年龄点,而转变成一个包含一定范围的选择区间,为职工规划个人职业与生活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第十四届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一项重要决议:《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该决定引入了弹性退休制度,旨在给予职工更多选择空间
2024-09-13 15:37:01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中央最近提出,将“自愿、弹性”作为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核心原则,这一举措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并促进养老事业与产业的健康发展。按照此原则,未来将稳步推进渐进式退休年龄改革,确保政策实施既稳妥又有序
2024-07-23 08:29:13中央将“自愿弹性”列为延迟退休原则我国在“自愿、弹性、法定退休年龄”三个新提法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地推进渐进式延迟退休。
2024-07-22 10:33:56中央首次将“自愿、弹性”列为延迟退休原则最近,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全文公之于众,该文件着重强调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策略,提出要不断完善和发展养老事业及养老产业的政策机制
2024-07-21 21:50:20按自愿弹性原则推进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