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偷东西被学校开除后起诉公安
一名大学生张文(化名)的大学生活意外地因为一次便利店经历画上了句号。他在店内未经付款便带走了一些商品,整个过程不到三分钟,涉及金额不足百元。尽管事后张文坚称自己是遗忘付款而非有意行窃,但这一行为还是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通过监控录像确认了张文的行为,并鉴于情节较轻及张文的主动认错与赔偿,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然而,张文的大学仍基于此事件开除了他的学籍。对此不满的张文,先是对公安机关的决定申请了行政复议,未果后,进一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试图推翻不予行政处罚的结论以及区政府的复议决定。
在诉讼过程中,关键争议点在于张文的行为究竟属于遗忘付款还是盗窃。监控视频显示,张文在选取商品时显得谨慎并刻意避开店员视线,这与他声称的“忘记付款”相悖。法院审理认为,张文的行为符合盗窃的法律定义,并考虑到他事后承认错误和赔偿损失的情节,认为公安机关不予处罚的决定合理合法。至于张文被学校开除一事,法院表示这是学校基于管理需要做出的独立决定,与公安机关的行政决定无关。
最终,上海一中院驳回了张文的上诉,维持原判,强调行政处罚需考虑行为的严重性和具体情境,即使某些违法行为因特定条件未受处罚,也不意味着行为本身的合法性。此案提醒公众,即便是看似微小的不当行为,也可能带来重大的个人后果。
近期,上海一中院审理了一起特别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名大学生因不满公安机关对其不予处罚的决定及区政府的行政复议结果,选择了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最终法院判决不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2024-09-04 14:17:40大学生偷东西被学校开除起诉公安和区政府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一大学生不服公安机关所作不予处罚行政决定及区政府所作行政复议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2024-09-04 14:53:27大学生偷东西被开除后告区政府公安不到100元的物品和不到3分钟的“探店”,结束了大学生张文(化名)的大学生涯。
2024-09-04 09:43:19上海一大学生在便利店偷东西被学校开除一名大学生张文(化名)的大学生活因一次便利店事件戛然而止。他在店内未付款便带走总值89.9元的商品,整个过程被监控录像清晰记录
2024-09-04 07:14:57大学生在便利店偷东西被学校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