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交通运输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局确实曾受理此事,相关的处理正在进行中。他表示,按照平台方的说法,他们确属居间信息撮合的关系。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货拉拉车身有醒目“货拉拉”标识、但平台又仅承认是松散合作关系的质疑,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就此该局也曾多次讨论。“对货拉拉这样的平台,我们每个月都会有约谈的,在约谈会上都会给他们提一些要求。”
律师说法:若平台被认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5月9日深圳市罗湖区某小区也发生一起幼童被货拉拉辗轧身亡的事件,货拉拉平台真的可以凭借“居间撮合”的说法而不承担责任吗?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货拉拉平台作为货运资源居间介绍的电子商务平台,依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有义务保障给货运用户居间提供的承运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是货拉拉平台在车祸中是否担责,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当然,货拉拉平台不能一推了之。
赵良善表示,依据《电子商务法》第13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该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该法第30条第一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由此可见,货拉拉平台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与否,是审视货拉拉平台是否担责的决定性因素。
何为安全保障义务?赵良善说,譬如货拉拉平台是否对注册司机承运过程中的合规操作等具体环节尽到相应审核义务?货拉拉平台是否为整个承运过程提供相应的技术措施的监控?当注册司机未要求货运用户系好安全带、多次偏离导航时,货拉拉平台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技术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来纠正?若货拉拉平台未尽到上述义务,则视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到本案,货拉拉平台是否担责,还需结合本案相关案情披露信息,研判完整的案情事实,才能定论。
在深圳某小区内,一起悲剧悄然发生。一辆白色货拉拉面包车因操作失误,不幸对一名年仅两岁多的幼儿造成了致命的碾压
2024-05-11 15:30:01深圳一儿童小区内被货拉拉碾压身亡原标题:1岁半男童独自过马路遭校车碾压身亡,家属不满主次责任划分,交警回应据网友爆料,湖南邵阳武冈市双牌镇一校车碾压1岁半男童致其死亡。
2024-04-18 08:49:081岁半男童独自过马路遭校车碾压身亡汤紫瑄(化名)住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为了迎接预产期的到来,她在2023年12月初,通过58同城网站精心挑选并花费3万元聘请了一位据说拥有丰富经验和多项专业证书的高级月嫂李某
2024-06-18 22:52:10花3万请高级月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