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关联交易所涉部分金额采取双边口径计算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司以预付账款形式向未披露关联方预付采购款,并在合同终止后,由关联方退还预付采购款的金额应予扣除。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经如实披露资金占用余额等重要信息,因客观条件所限发生额未能完整披露,且2022年年度报告已就自查及后续披露作出明确提示,不存在重大遗漏。
其三,公司在知悉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后,采取多种补救措施,积极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后果。
综上,华铁股份要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一,华铁股份商誉减值不当,未充分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华铁股份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2021年,华铁股份分别少计资产减值损失30,649,440.08元、109,938,468.61元,导致分别多计利润30,649,440.08元、109,938,468.61元,占当期报告利润总额比例分别达5.09%和19.09%。在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华铁股份未结合香港通达资产组中相关公司业务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经营预测,亚通达制造商誉减值依据的财务数据不真实;未能结合市场客观情况谨慎预测山东嘉泰资产组的未来收入等财务数据。追溯调整是对前期不实披露的更正,监管部门要求改正不是免责事由。
第二,涉案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并应当按照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时,至少应当披露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期初余额、本期新增金额、期末余额等核心内容。采购款预付后退回模式不影响关联交易的认定,采取双边口径计算关联交易数额并无不当。华铁股份2022年年报未完整披露关联交易发生额,存在重大遗漏。
第三,华铁股份所称事后采取补救措施,积极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等情节已在量罚中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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